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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董事要求: 1位股东,3位董事,1位秘书,1位总裁,1位司库;股东及董事可同时担任秘书、总裁、司库(总共最少3人),以上人员没有国籍限制。
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美元(US$)10,000.00- (标准股本);;每股为美元(US$)100.00- 共100股,最少发行2股;超逾美元(US$)10,000.00股本须另付厘印税。
公司注册文件: 公司注册证书 (C.I.);公司组织大钢及组织细则3本 (M & A);1本公司股票簿;1玫原子胶印图章 (银行支票盖章用);1个金属钢印(Common seal);1本法定之股东、董事、秘书及公司会议记录册
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 巴拿马法规要求每个巴拿马公司必须在当地有注册办事处及一个注册代理人,注册代理人必须为巴拿马境内的法律公司或律师。
每年维护: 缴纳该年度之公司政府注册登记费;确认及更新公司注册资料;签发年检证书以保证公司合法性。
我司其他服务:
1、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存续证明)
2、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董事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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