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1. 只需一名董事/股东即可成立公司,没有国籍限制。
2. 董事主要负责公司日常业务运作。
3. 所有的会议记录将由当地秘书代为撰写,而不必阁下花额外的时间去制作文件。
4. 透过董事签署完毕的会议记录,可随时变更,董事/股东、股份转让、公司名称变更及增加资本额等。
5. 董事/股东的会议可于世界任何地方举行,并且可委托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讯方式开会(如电话、电报、传真
等)。
6. 董事也可以经决议案的授权,在世界各地开银行帐户,来进行金融业务投资。
7. 由董事决定将公司各项记录,如:公司帐薄记录、股东/董事名册保留在任何地方。而除了董事本人之外,
其他人必须经董事同意才可调阅,此举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私密性。
8. 如股东/董事因任何原因,无法再行使其权力,将可由遗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托人向公司董事提出证明后
,合法拥有该股东/董事的身份。
9. 投资者可选择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10. 股票以美元发行,且股数分配必需经董事同意才生效。
11. 公司在BVI境外的投资所得全部免税,且资金进出没有管制,只需要缴交政府年度规费即可。
12. 不需向BVI政府呈报税务报表。
13. 投资者可在任何地方拥有房地产或其他不动产,但不可在BVI境内拥有上述产业。
14. 公司可在世界各地,使用任何货币,来从事合法经营。
15. 公司可以开立银行帐户,设立信托,拥有定期存款或从事任何合法投资。
16. 公司可支付或收受借贷,佣金版税及权利金等。
注册英属维尔京群岛离岸公司的规定:
1. 注册英属维尔京群岛离岸公司,其注册地必须有注册办事处地址,而且必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办事
处必须有执照。
2. 可以选择现成公司(空壳公司)。
3. 公司名称不可与在册公司相似或相同。不能使用包含"皇家"或政府身份的名称。不能使用触犯公众利益的
名称。
特别注意:需要获得许可方可使用的名称:协会、商会、特许的、合作、皇家、公共交通、市政、旅游协会、信托、地铁、银行、保险、基金管理、财产管理和投资基金等。
4. 授权并发行的股份资本标准投资股份是US$ 50,000,有票面价值。最少股本是有或无票面价值的股份1份。
允许发行股票种类注册股票,不记名股票,无票面价值股票,优先股,可赎回股,以及有/无投票权的股
票。
6. 双重税务协议DTTBVI与日本和瑞士签署是双重税务协议。
7. 董事最少需要1名,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实体。国籍不限,也无须在BVI长驻。股东最少需要1名
股东。
8. 在BVI注册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该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国籍不限,但必须在
BVI当地长驻。
公司营业项目限制:
1.不可在当地从事任何投资交易;
2.不可从事信托,银行,保险业或其它中介业务;
3.不得在当地作为其它公司之代理人及提供BVI之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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